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激励示范作用,引导学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成才观,现将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籍在册的2023届毕业生(2020级学生)。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比例
毕业生人数的5%。
(二)评选名额分配
机电工程学院毕业生466人,优秀毕业生名额24人;土木工程学院毕业生559人,优秀毕业生名额28人;生物工程学院毕业生340人,优秀毕业生名额17人;化工学院毕业生434人,优秀毕业生名额22人;新能源工程学院毕业生469人,优秀毕业生名额24人;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283人,优秀毕业生名额14人;旅游与烹任学院毕业生388人,优秀毕业生名额20人;医学院毕业生959人,优秀毕业生名额48人;教育与艺术学院毕业生684人,优秀毕业生名额34人;体育与健康学院毕业生26人,优秀毕业生名额2人;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毕业生164人,优秀毕业生名额8人。
三、评选条件及程序
各学院按照《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先进集体、优秀学生评选办法》中优秀毕业生评选有关条件及程序进行开展评选。
四、报送要求
各学院于5月19日10:00前将《酒泉职业技术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酒泉职业技术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公示材料一式一份报学生处321办公室孙亚琴老师处,同时将《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1156426306@qq.com邮箱。
联系人:孙亚琴,电话:15009491058
附件:1.酒泉职业技术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酒泉职业技术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8日